「兩周年,堅持做自己,我是韓庚。未來很長,儀式在心裡,你們與夢想一直都在,我愛你們」

這又是什麼,為什麼又隱隱有一種委屈不被認可的感覺,堅持什麼,堅持走是非常正確的決定,因為賺到了可以砸痛別人臉的錢,不用再假裝跟團員比較而違心的擁抱一點也不想理睬的歌迷,可以心甘情願工作到吃什麼都吐而不是被工作逼到吃什麼都吐。

其實很有道理,離開比毅然決然去韓國的決定還正確精采,這次不需要七年才明白一切都是錯誤了吧。

今天又刪了一個人,明明為了東方神起的Fan Party加了喜歡允浩的人好即時得知兩隻在台灣的消息,卻看到了那一長串像密碼的代稱,看得懂,看得非常懂,官司後我都這樣稱呼著那些我喜歡的人,怎麼會看不懂她在恨什麼。

因為喜歡允浩心疼允浩,所以討厭JYJ造成的傷害,提到JYJ,似乎一定避免不了相似的某人,既然她喜歡利特,又覺得某人傷害Super Junior,想當然對某人會有厭惡的情緒,差別只在於她對某人用的字眼比對JYJ用的「恨」來得輕一點。

刪她不是討厭她,如果我是一開始就存在的仙后,對JYJ會是什麼感覺,絕對不是現在這樣的心疼當他們是子團體在發展吧,不想責怪她,但也不想再看到。

兩年了,還是有人記著,記著的還是看好戲的歌迷,這些人和我大概都有病吧,恨和怨竟然可以神經病的延續兩年,大家該記著的應該是生日或出道記念日才對啊。

被恨著的人也記得出道紀念日,還感恩的記得自己出道是從韓國開始算起,只是記得官司紀念日卻像在宣戰,是這天離開的,要永遠記得這一天,我從鐵幕逃出來甩掉所有害我不能賺大錢搶我角色的人的日子。

真的很恨吧,就是愛JK裡說著「帶他們來的時候都是我在說。」的不爽,亞太影展圭賢發表完感想需要翻譯卻表示自己沒聽的爆笑狀況真的如週刊所言是出走的預兆吧,為什麼那時我還要想破頭的幫他解釋。

為什麼會這樣,喜歡別人,只要喜歡,只要努力,總有希望被看見,不是眼睛的看見,是心裡的看見與感謝,他們永遠都說著謝謝我們,會做得更好,從來沒有抱怨什麼。

我以為我喜歡的也是個努力溫柔單純沒心機的人,可惜被放下後才知道我喜歡的是無法釐清的謎,到底想要什麼,到底在不滿什麼,就算回家了,得到了在意的自由,留給我的還是年復一年的不開心。

我很努力很努力的接受了所有不願意發生的事,就算我不看不聽不表示意見,那都是一種我最後給得起的愛,我成全了,我笑著看著喜歡的人飛得更高更遠過得更開心得意,可就算我把所有可以給的都掏了出來,還是不夠,喜歡,為什麼永遠不夠。

這次,不要哭了,在一個不在乎妳甚至嫌棄妳拖住腳步的心裡,做什麼都是讓自己更丟臉更沒有立場的舉動,眼淚,流得真的夠了,那句所謂的堅持,不知道是不是意味著官司的儀式,還有一聽就是廢話的漫長未來,讓給相信欺騙的人去過吧。

2011年12月21日,以為平靜的還是給了我沉痛的反擊,往後的每年都要這樣過嗎,不要了,真的不要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oo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