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愛上,都想永遠,但每次都是我在說永遠。

感覺得出我的愛是壓力,他在乎我,他也想要永遠,但不是跟我一起。

他們是第一個跟我說永遠的人,「會永遠跟我們在一起吧?」不只是跟成員,還貼心把歌迷加進去。

很感動,原來有人跟我一樣要永遠,而且是跟我一起。

只是感動的另一面是不舒服,不是我有壓力,而是做不到。

很快就要面臨兵役了,空窗期不是開玩笑的,幕後花絮搶看會最有人氣的其實是他們的師弟師妹,從跟著MV唱的準確度和聲音大小就可以得知,在演藝圈消失後再回來,原本的位子保的住嗎?

合約期限是炸彈,牽短期的願意等牽終身契的嗎?就算承諾同進退,能保證不會和師兄一樣的遭遇嗎?

其實不能永遠不是他們的錯,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學會了變心。

去Lubbock兩年,他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越來越低,不再找看不懂的新聞,不再為他的私事感到悲傷,不再寄生日卡也不曉得該寄到哪,他離開了足球,曾經一有空就看體育台的習慣也沒了。

在迪士尼工讀半年,原本作夢和他們一起吃飯,甚至能感覺到他手的溫度,某一天卻變成我偶爾才關心的團體。

去年把生平第一次的追星行動獻給他們,我不是愛了十幾年的歌迷,甚至一開始很討厭他們,但在了解他們辛苦的成軍走紅過程,成員心臟開刀,失去親人,吸毒憂鬱症纏身,退團等事件後,終於喜歡他們的我實在不想再錯過,排三四個小時接機只為看不到一分鐘的他們,演唱會後在飯店站崗兩小時才不捨離去。

我決定去迪士尼闖,某部分原因是因為Florida是他們發跡的地方,一天下班後還坐計程車趕回宿舍,只為了去Tampa看冰上曲棍球,因為那是他的家鄉。

2009年3月2日,我買了他喜歡吃的Pizza,在上班前和我心中的他們慶祝去年第一次來台開唱的日子。

可是工讀忙碌,半年來他們的新聞我無能為力,回到台灣看著幾十條的標題攤在眼前,好煩好累,怎麼做才會再有耐心追蹤他們的消息?奇怪的是我不想知道答案。

至於愛了十三年的他,承諾了卻食言,祝福他結婚,但愛和恨什麼時候攪在一起,總覺得我離開他或他離開我的腳步已近。

還是喜歡吧?但感覺淡好多,熱情和冷卻的心怎麼只有這麼短的距離,什麼時候放下的竟然毫無意識。

現在很喜歡這群弟弟,非常非常喜愛,每天看的說的都離不開他們,但很快我要離開了,終於要來的演唱會無法參與,等到我開始為學業、生活、未來而忙,愛還會在嗎?

他們可能不再讓我愛,我也可能不再愛他們。

很殘忍,很過分,很不負責任,可這是現實。

不是不要永遠,而是要不起。

謝謝說愛我,謝謝說要和我永遠在一起。

如果有一天愛沒了,我不會責怪,也拜託不要恨我。

請記住我曾經想要永遠,我也會記住有人曾經跟我說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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